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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我校全日制在校生赴中国文化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6-06 12:37 点击: 字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全日制在校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中国文化大学交流学习。现将遴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2021、2022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学生,如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不推荐(具体专业参照附件)。

二、就读学校及院系

就读学校:中国文化大学

就读院系:艺术学院;新闻暨传播学院

三、学习期限

学习时间为2023年9月初 — 2024年1月中旬,在台湾学习期限为一学期。

四、费用

1. 在台期间的学杂费和往返旅费等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学杂费合计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在学生抵达后自行向就读学校缴纳。

2. 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缴纳手续办理服务费和行前培训服务费人民币捌佰元整。

3.赴台交流生应同时缴清本校学费。

五、学习形式

交换生的学习形式主要为自主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关课程插班上课。学习期满后,由对方大学发给成绩证明,寄至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抄送教学单位以及教务处,并由教学单位转换为学生所在专业相应学分。

六、遴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违规违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质,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合格。

3、在学习成绩相当的情况下,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和获得自治区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

5、学生(或其家庭)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已缴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并能够负担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并获得家长书面同意。

7、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并承诺履行我校与中国文化大学有关义务和要求,遵守相关法律。

七、遴选办法:

1、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相关教学单位根据选拔的范围、条件、方式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名单并公示后将《交换生甄选报告》及《交换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报送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对相关教学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对方学校推荐。

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全校下发公示公告和派出通知文件,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教学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拟派遣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由于中国文化大学的课程设置与我校不同,有可能造成赴台交流学习的同学需要在返校后补修相应课程的情况。

课程和学分的转换等事宜遵照《广西艺术学院交换生选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请相关教学单位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学生,并做好组织报名和材料报送工作,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 gjjlc@gxau.edu.cn(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应含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并将附件4交换生甄选报告和附件5交换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提交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23319


广西艺术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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