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学生刘芳利2018秋季期赴台湾艺术大学交流学习的公示
根据我校与台湾艺术大学签订的师生交流合作协议精神,经过相关二级学院学生公开报名及全校遴选,我办拟于2018年秋学期推荐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刘芳利赴该校交换学习一个学期,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7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培训楼2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23319。
广西艺术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